深圳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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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标注册为何宜早不宜晚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3 08:55:45

商标用时方恨没有提早注册商标,临时注册商标工作量可是繁杂而麻烦~而且周期不可预料,不过申请人想申请商标时候还是要先查询下您想申请的商标是否被注册。深圳商标注册申请前,可以通过国家商标网进行查询,而国家商标网的数据由于未能及时将近期3-6个月的商标申请情况进行登记录入,因此,在查询的时候将查询不到近期3-6个月的商标申请情况,就会存在查询盲期。

1、商标是不能保证100%能注册成功的

2、商标注册盲期是在申请当中的前半年的时间,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面,比你先注册的就注册成功,那么你就注册不成功,如果在你后面的那么他就注册不成功的。商标一前一后1个月内申请,刚好遇到商标注册数据库盲期,这就比较尴尬了。即使申请人注册前查询商标没有被注册也不代表100%注册成功,指不定刚好还没来得及录入系统。如果同一个商标提前被人先注册了~那么后申请的商标就泡汤了!商标申请人应如何应对商标查询盲期?以降低查询盲期带来的负面影响。

首先,申请人在确定好商标名字、构成要素之后,务必要尽早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越快越好;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原则,申请人越早提交注册申请,就可以有效降低商标被他人抢注风险。其次,申请人不要跟风申请网络流行语、热门词汇等商标,如“洪荒之力”在2016年8月火爆全国之后,短时间内商标局就收到了众多“洪荒之力”商标注册申请,覆盖了众多类别,但是最后很多注册申请因为商标近似而遭遇了驳回,只有极少数注册申请得到了核准注册。

商标查询盲期是客观存在、无法避免的,申请人只能尽力降低查询盲期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最后小玖玖友情提醒:商标注册肯定是有风险的,并不是百分之百保证注册成功,因此建议各位申请人千万不要相信有什么捷径可以拿到注册商标,一切还是应以国家商标局的信函为准。

巴黎公约于1884年7月7日生效。起初成员国仅为11个,截止至2013年7月,已有175个成员国,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当然,巴黎公约并非一成不变,自1883年签订以来,做过多次的修改,现行的是1980年2月在日内瓦修订的版本。

巴黎公约的保护对象是工业产权,其中包括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权、商标权、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巴黎公约的基本目的是保证一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在所有其他成员国都得到保护。但由于各成员国间的利益矛盾和立法差别,巴黎公约没能制定统一的工业产权法,而是以各成员国内立法为基础进行保护。

巴黎公约在尊重各成员国的国内立法的同时,还规定了各成员国之间必须共同遵守的几个基本原则,我们申请国际商标或专利等就能够依照其中的基本原则来获取优先权。下为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在工业产权保护中,公约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相同于其本国国民的待遇;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亦应给予相同于本国国民的待遇。

优先权原则

这是我们依照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商标、专利等能够获得优先权的最主要依据。起作用在于保护首次申请人,使得他在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相同申请时,不至于被第三者钻空子抢先申请注册。《巴黎公约》规定凡在一个缔约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请之日起为期6个月的优先权,即在这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如申请人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其后来申请的日期可视同首次申请的日期。

独立性原则

此原则兼顾了各国国情,使得各国工业产权立法上更具地域特色,符合各国国情。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条件,由每个成员国的本国法律决定,各自独立。对成员国国民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以申请人未在其本国申请、注册或续展为由而加以拒绝或使其注册失效。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注册的商标与在其它成员国--包括申请人所在国--注册的商标无关。

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四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三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如在第一次核准强制许可特许满二年后,仍不能防止赋予专利权而产生的流弊,可以提出撤销专利的程序。《公约》还规定强制许可,不得专有,不得转让;但如果连同使用这种许可的那部分企业或牌号一起转让,则是允许的。

总得来说,巴黎公约为各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立法、修改及发展提供了建设性意义,同时联通了各国,为其在国际范围内谋求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促进了各成员国企业蓬勃发展,走向世界。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注册商标不走寻常路,不是所有的文字都可以当做商标注册,就比如说广告语,一起了解一下:如果商家想将某个短语申请注册为商标,先要考虑该短语是否会当作广告宣传用语进行使用;其次,该短语是否具有识别性,应当结合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来识别,即该短语是否为该商品或者服务所属领域中的常用用语。

广告语的核心功能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宣传和介绍自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其他特点,而商标的核心功能是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不易将广告语作为商标加以识别与认知。但企业若想尝试将广告语注册成商标以达到加强保护和垄断性使用的话,则尽可能的满足以上要求,那么广告语成为商标就不会如此之难了。注册商标不走寻常路,更多注册商标相关信息,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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