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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商标使用的禁止性规定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0 08:11:27

目前,除香烟强制申请商标外,深圳商标注册是自愿的,只要不侵犯他人商标及在先权利以及不违反法律关于商标使用的禁止性规定,任何可以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需要考虑你是否已经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递交注册商标申请,不然一旦你把品牌推向市场,别人也可以去申请跟你一样的商标,我们国家是以注册在先为原则的。

未注册商标指的是权利人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但未将该商标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未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但不受法律保护。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与注册商标权相比,它有以下特点:

一.不确定性。指权利人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事实上占有了某项商标,但因未及时申请注册,最终有可能失去该项商标。因我国实行注册原则,这种事情是时常发生的。当两个以上生产相同或类似商品的企业拥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时,根据我国申请在先的原则,申请在先者将获准注册。对于申请在后者来说,其商标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而且连继续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否则即构成侵权。

二.脆弱性。未注册商标的脆弱性体现在它易于受到侵犯,难于获得保护。实际上,在通常情况下商标主管部门对未注册商标权基本上不提供什么保护,司法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能为未注册商标权人提供的保护也是十分有限的。此外,未注册商标如果违反禁用条款,所标识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其持有人将会受到处罚或制裁。

关于商标法中“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实质上明确了构成商标违法抢注的另外两个法定条件,即,他人意见使用该商标和该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众所周知,商标抢注行为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我国商标法是否禁止一切商标抢注行为?

我们看一下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深圳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规定中的“不正当手段”,指的是如行为人与涉案商标的使用人本来存在业务联系或同业竞争,其明知商标使用人正在使用的商标,仍然抢注商标的行为或行为人采用其他违法方法故意在商标使用人申请商标注册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

关于商标法中“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实质上明确了构成商标违法抢注的另外两个法定条件,即,他人意见使用该商标和该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对于此类商标的权益人而言实务操作中上述法定条件的举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关于使用涉案商标产品的销售证据,且能够证明该使用行为在商标注册人注册涉案商标之前。此类证据主要包括产品的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及相关单据。需注册涉案商标之前。此类证据主要包括产品的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及相关单据。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发票、合同及单据等应当能够证明与涉案商标的关联性。该证据的主要证明目的是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2、关于涉案商标的广告、推广证据,该类证据包括发布在某媒体或网络平台的广告信息,与涉案商标相关的广告、推广合同。该举证主要证明目的是商标的影响力。另外,如果涉案被商标被抢注后并未被实际使用,使用权利人还可以通过抢注人的经营范围、业务特点辅证商标抢注人的恶意。

公司注销相对于公司注册而言难度会大上许多,要是没有有关的工作经验在办理的过程中肯定会吃尽苦头,在公司注销的时候不但要按照繁琐的步骤一步一步办理也要把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税收异常问题解决掉,是非常不便的。公司注销尽管不便但针对未开张、无债权债务的公司而言并非一件艰难的事儿,由于这种公司能够立即办理简易公司注销,就是这种种类的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免去公司的结算保持要求,下边我们一起深入分析一下简易公司注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简易注销:

1.领到企业营业执照后未进行生产经营(未开张)2.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未产生债权债务或已经债权债务结算完成(无债权债务)辨别是不是合乎提条件:根据企业注销申请表和全体投资者保证书辨别是不是归属于上述所说情况,工商局登记单位只作原材料的方式审查。

简易注销公司的特点:1、的确保证简政放权。减少企业撤出成本费,健全企业退出机制,充足重视企业管理权,扩张企业自治支配权,是着力打造高效率便民利民服务型政府的反映。2、充分运用企业主体性。企业理应遵守诚信友善标准,由企业全体投资者(股东或合作伙伴)对注明愿意企业(公司)注销(散伙)、无债权债务非常申明、承担责任承诺等开展在网上电子签章,民商事登记行政机关对企业的承诺未作实际性审查。公司注销相对于公司注册而言难度会大上许多,要是没有有关的工作经验在办理的过程中肯定会吃尽苦头,在公司注销的时候不但要按照繁琐的步骤一步一步办理也要把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税收异常问题解决掉,是非常不便的。

1.涉及到国家要求执行准入条件非常管理方法对策的外国投资企业;2.列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或比较严重违反规定失信黑名单企业名册的;3.存有股份(项目投资利益)被冻洁、出质或动产抵押登记等情况;4.有已经被立案查处或采用行政强制、司法部门帮助、被给予行政许可等情况的;5.企业隶属的非法人子公司未办注销登记的;6.曾被停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是国务院决策要求在注销登记前需经准许的;8.不适合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别的情况。以上就是整理的一些简易公司注销的有关內容,创业人必须消除并并不一定的公司种类都适用简易公司注销,而且一些公司乃至不是容许被注销的,这就必须创业人在办理公司注销的时候寻找技术专业公司注销代办公司的帮助了。

根据《商标法》规定,非注册商标不得以注册商标名义使用,如果商标被注销后仍继续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将面临工商局的罚款。

侵犯他人商标权法律风险

如果已被注销的商标被其他申请人注册成功,那么原商标权人如果继续使用该商标就会涉及到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即使之前这个商标一直是你在使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经营商标,然而深圳商标注册、商标使用都需要依附在法律的基础上。

商标注销后继续使用的风险

商标被撤销后,原权利人可以重新注册,但会比较麻烦。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即便过了一年的期限重新进行申请的,也需要经过商标局重新审查,如果通过审查进入公告期的还可能被他人异议。

虽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都会在商标到期前提醒客户续展,但是小编仍建议您多多关注自己的商标证上的有效期限,到期前及时续展,毕竟事后补救非常麻烦,事前只要通过商标代理提交一个续展申请就可以避免这些麻烦。

商标注册与商标续展都是想持有商标专用权,小编建议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择其一。值得注意的是:商标被注销后万万不可继续使用该商标,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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