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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都有哪些类型?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2 08:09:05

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以及专利申请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及联系呢,今天为大家详细列举一下这三者之间的区别。

一、版权登记可以使商标无效:比如一幅美术作品或者一些印刷在商品上的简单图案等,这是最先要考虑的就是进行版权登记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版权的时效性是终生的,甚至在权利人逝世后的50年内,它也是生效的。如果版权被保护了,那么就算有居心不良的人用此来抢注商标也会无效的。著作权的产生是随作品产生而产生的,因此相比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属于在先权利。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版权登记是证明这个作品是你的有力证据,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成功可能性就比较大。

二、商标注册是区别于其它商品的利器现在,经济繁荣,市场上什么样的商品都能够买到。在同质化严重的商品中,什么才是凸显你商品价值的标志呢?当然是商标!同是手机,印上华为和小米的LOGO价钱就有差别。而图形商标在商标注册中的占比也非常大,图形不仅能够很好地传达出品牌的理念,还能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产品,从而产生出喜爱、享受等情感。值得一提的是商标的保护期限长达十年,如果到期可以进行续展。

三、外观专利打击同行的关键外观专利,也叫外观设计专利,一般指商品的外观或外包装设计等。很多畅销产品都是用外观专利来打败傍自己名牌的同行的。比如同是牛奶,其中一款畅销,如果有同行模仿其包装设计也出一款就算侵权。因为专利获得赔偿的案例多如牛毛,可见这外观专利的力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是只有十年,并且在期满后权利就终止了。那么版权、商标、专利那种最好呢,其实没有所谓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根据自身需要以及需要保护的项目选择不同的保护方法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想创业,首先就要创办一家公司,注册公司现在的步骤虽然简化了不少,但是对于首次创业的老板来说,还是会因为不了解或者不熟悉注册公司的流程以及所需资料觉得注册公司还是没有那么容易,于是乎,老板们就想把注册公司这件事交给注册公司代理去做。许多创业者面对如雨后春笋般疯长的代理注册公司便不知所措,小编知道老板们的疑惑,一是价格、二是服务,关于价格方面小编刚刚已经跟大家说过了注册公司代办费用和流程,稍后小编就跟大家说说代办公司注册所需的资料。

1、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多个公司名称,这样会在名称重名后节省想新名字的时间以及提高注册公司核名的速度;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租赁凭证、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您使用的是给您提供的免费虚拟地址就不用这些资料啦;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注册公司后期工商需要审核的;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的范围如果要办理许可证或资质,需要提前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

商标注册的是商标标志,商标标志是由产品的所有者设计出来的,所以商标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商标标志包括的网站内容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信息。商标标志设计形成主要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

商标注册是商标取得法律上的合法地位的过程,同时也是企业证明某商标是属于自己的过程。我国有权力办理商标注册的部门是商标局,商标局的办事准则是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面是介绍的是商标注册时对于商标标志设计的要求有哪些商标注册者必须向适当的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对于该申请书中必须有一份申请注册的标志的清晰图样,包括任何颜色、形状或立体特征。

该申请书中还必须列出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的清单。该标志必须符合若干条件,才能作为商标或其他类型的标记受到保护,该标志须有显著性特征,使消费者能将其作为识别某具体产品的标志加以区别,并与识别其他产品的其他商标区分开来。该标志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也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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