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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注册盲期?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1 08:37:57

商标注册盲期在你身边,只要你选择了注册商标,那么就避免不了注册盲期的存在,今天就来对它做一下了解:什么是商标注册盲期?如何避免商标注册盲期?所谓商标注册盲期,就是商标局网站已公开的商标有3-6个月的空白期查询不到,这段时间就是盲查期,需要指出的是,商标注册盲期内的商标信息,通常查询方式查询不到。

如果申请人想要申请某一个商标的话,就无法规避商标注册的盲期风险,从理论上说,商标注册盲期会长期甚至永远的存在,所以所代表的查询风险也就永远存在。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当你提交完商标申请后,半年左右就查询一次,如果查不到新增加的与自己商标近似的因素,基本就已经避开了商标注册盲期的风险,剩下的就是等待审查了。商标注册盲期在你身边,所以,商标申请奉行的原则是“想好了就做”,这时运气往往站在您这边。

组合商标注册并不会更加省钱,注册组合商标虽然是比较省事,因为一个组合商标可能是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元素组成,那么对于单独商标来讲,可能需要单独分开申请两到三次,但是组合商标注册并不会比单独商标注册的费用低。

1、商标注册的风险增加。

组合商标注册的风险相对于单独的商标注册风险更高,因为对于中文商标或者是字母商标、图形商标的组合商标,商标局会分开每个元素来依次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其中某一个元素和他人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者是近似,就会驳回大家的整个商标注册申请,这就会导致大家的组合商标注册失败。

2、使用起来比较不方便。

组合商标顾名思义就是需要组合在一起使用,不能够进行拆分,也不可以更换组合商标的元素位置,而且组合商标的元素如果比较多,可能就会导致产品美观度收到影响,如果是单独的商标亦可随便自由的使用,也不会存在什么使用不便的问题。

3、商标注册费用问题。

如果组合商标一切顺利的完成注册,那么在商标注册费用上确实要比单独的商标注册费用少,因为它多个元素组合的商标只需要支付一件商标注册的费用,而单独商标则需要支付多件商标注册的费用。

在商标维权与管理工作中,笔者发现部分企业由于不重视商标档案管理,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有的企业不注意保管与商标有关的各类证书文件,想申报绿色食品等相关认证时,因找不到商标注册证,无法办理申报手续。还有部分企业不注意保管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不重视收集保管企业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图样,印刷、使用等相关资料,不重视收集保存与企业有关的广告、宣传报道,想维权时才发现证据不足。

笔者认为,企业应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商标档案,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商标档案文件,重点保管好以下档案。

1.商标证件档案。收集商标注册证、核准续展注册证明等文件。商标注册事项涉及变更的,既要收集变更商标注册证明,又要收集相关变更的法律文书。商标是受让取得的,要保存转让证明。如果有必要,可向商标局申请重发商标注册证明。对上述证件,应按照时间顺序、商标核定使用类别建立台账;相关证件出借时要及时登记,并及时归档,防止丢失。

2.商标使用档案。收集企业使用商标的产品包装、装潢设计稿,设计费用支付凭证;收集与印刷企业签订的包装、装潢印刷合同、支付票据复印件;收集产品使用包装、装潢样张及实物照片。如果企业开辟新市场,要注意保存第一次销售的证明。企业销售票据上的货物名称等项目应尽可能标明商标名称,有必要时可复制销售票据。对企业参加的会展活动,应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保存相关资料。如果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要签订书面合同,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并收集归档。

3.商标广告档案。出现企业商标的报纸、电视、户外广告,要及时收集归档。发布广告的合同、刊登广告的报纸原件、影像资料及户外广告照片,要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还要注意复制相关广告费用支付的票据。

4.商标宣传档案。报纸、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对企业进行的宣传报道,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成册,影像资料应刻录为光盘保存。

5.商标荣誉档案。企业要收集自己获得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牌匾可拍成照片归档。

6.商标保护档案。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如果经历异议或争议程序,要收集归档相关异议、争议的裁定书。企业开展打假维权工作时,要注意保存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法律文书原件。

在马德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以下各项申请不需要缴费:

第一,完全注销国际注册;

第二,在一部分国家放弃保护;

第三,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就部分国家删减商品和服务;

第四,国家主管机关申请删减商品和服务;

第五,在原属国有关商标注册的法律诉或终审判决在国际注册簿上的登记;

第六,临时或最终驳回通知或法院判决在国际注册簿的任何登记;

第七,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有关代理人的登记。

普通商标的内容

普通商标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是与驰名商标相对应的一种商标,是普通公司使用的。

证明商标的内容

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比如“绿色食品”标志等。

普通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

(1)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申请。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7)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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