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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注意事项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6 08:10:14

使用深圳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地方?我们在使用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地方:

一、申请日期申请日期是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是指申请人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的日期。

二、申请人欲享有优先权的,必须向《巴黎公约》某些有关成员国声明要求优先权,并且指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第一次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号。这是关于优先权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巴黎公约成员国国内法还要求提供第一次的申请书副本和译本。

三、声明要求优先权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提出的第一次申请为基础。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如果第一次申请遭到驳回之前,或申请人放弃第一次申请之前,申请人已经在第二次申请时声明要求优先权,那么,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仍具有效力;其二,如果上述第一次申请此时还没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那么,第二次申请为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当优先权期间的起始日。在一般情况下,以上第二方面的情况是不常出现的。

四、如果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而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如英国、日本等,只要申请人具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资格和条件,该申请人也有权利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声明在被指定保护的国家要求优先权。

有客户来咨询注册公司,如果一年里都没有业务,可以申报多长时间的零税?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

【问】我们下属有个咨询公司,自开办以来还没有任何业务,一直在筹建当中,但是每个月还得报零税,已经报了一年的零税。我想问问看,如果这个公司一直还是没业务的话,那么能报多长时间零税呢?税务那边会不会有什么说法呀?

【解答】零申报也是纳税申报,企业的零申报,是指企业没有发生应税业务。长期零申报的企业在税务管理上是作为非正常户来管理,并不是说一定会转成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对列入非正常户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如果符合核定征收的条件会采取核定征收,如果有证据表明企业死亡的,会提请工商部门注销。

商标转让都需要那些文件呢?该如何进行办理呢下面让我们带着这些疑惑慢慢的去读取下面的文章,让您在办理商标转让过程中不在困难。商标转让流程图:

一、商标转让需要准备的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必要)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转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与商标产品项目对应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受让方为公司性质的,须提供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4.公证书(非必要)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2.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3.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

4.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2)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3)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三、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四、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F、同意转让的公证声明或经公证的商标转让合同(非必要)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也非常重视商标。商标不仅可以发展企业的品牌,而且可以使消费者辨别商品的来源,因此注册商标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正因为如此,商标注册的难度越来越大。商标被拒不仅导致商标注册失败,而且在商标公告期间商标的异议也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但是,当注册商标受到异议时,我们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抗辩来驳回商标异议。那么在商标异议抗辩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商标异议的抗辩程序是什么?商标异议回复流程:

一、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一般来说,只有经过详细审查,商标异议申请才能被商标局受理。商标局在异议期满一个月后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及有关材料时,将商标异议复印件转让给被异议人,被异议人需要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当然,如果您不想作出回复,则无需准备异议回复申请);

二、商标局收到被申请人的答辩状后,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裁定。一个月内无异议抗辩的,商标局视为被申请人自动放弃抗辩,商标局将异议裁定结果书面送达当事人;

三、商标局对异议商标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半个月内向商务法官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商务法官对商标异议作出裁定;如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异议,人民法院将对异议作出判决,赚取一定的利润以上是商标异议抗辩程序。但在商标异议答辩前,需要准备好商标异议答辩的相关材料,以保证商标异议答辩的成功。如果我们不知道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建议在商标抗辩中,选择代理机构准备商标异议材料,以保证商标异议抗辩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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