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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的区别

作者:深圳仁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1 08:19:43

现如今经济飞速发展,我们发现深圳商标注册的数量也随之不断的扩大,而在我们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我们知道由于注册主体不一样,其中的的区别还是很大的,那么下面就由顾问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商标注册和公司商标注册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商标归属权不同1、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如果注销,商标就必须在注销之前转让才可以继续存续,如果公司破产的话,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做清算。2、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个人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虽然申请时提供个体户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但是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是属于个人,归个人使用及其支配。

二、稳定性不同1、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不稳定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公司,地址是公司执照上的地址,注册商标的信息必须跟公司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以及地址一样,如果有变动,就需要对商标进行主体资格信息做变更。2、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稳定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申请人是个人的名字,申请人的地址是身份证上的地址,个人的身份证通常都是稳定不变的。因此,商标的申请人信息也不需要变更,一般相对稳定。

凭借当前社会的自营职业精神,很多人都会随心所欲地在注册自己的公司。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妥善管理或不关心公司的任何情况,公司将因破产而面临取消。公司是否需要及时处理?如果不及时,会产生什么负面后果?公司注册小编与您洽谈。

许多公司没有及时注销,当他们注销时,会发现很多问题。例如,如果公司的租金发票开放,是否仍然在那里运营,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法找到,公司的税收收入在过去几年等等,是不可预测的。因此,为了减少麻烦和成本,公司仍然很好地及时注销。以下分析了公司未能及时退出的不利后果:

1.未及时注销可能导致国家税无法开立,并且当地税务登记将被处理。当然,如果欠税,公司信息将被公布。

2.如果您没有及时取消公司,您将被列入黑名单,将来您将永远无法申请公司。

3.如果公司没有长期纳税申报记录,可以由税务局检查,发票机器将被阻止。

4.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法领取养老保险,无法借款,买房甚至移民。

5.公司涉及所欠税款的记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速铁路飞行,也无法离开该国。

6.如果您没有及时取消,如果您想在以后取消,工商局和税务局将对其进行罚款,面临延迟付款的问题。

7.工商业信用网络将公司注册在业务例外清单中。登录后,它将限制公司的外部竞标业务。

公司注册小编提醒大家,如果公司不及时,不仅会发票,还会造成很多麻烦。作为一家公司,它将按照规则行事。如果真的造成这些不良后果,世界上就没有遗憾。我们走吧。简而言之,仍然需要在问题发生之前预防问题,并积极处理取消程序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驰名商标之间的驰名程度是有差别的,有些超级驰名商标可能达到了家喻户晓、众所周知的程度。如海尔、可口可乐商标,对于这些除相关公众以外的社会公众都广泛知晓的商标,不应再要求进行繁琐的举证,应当有限度地引入司法认知,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据此,《征求意见稿》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对于在其他案件中曾被法院认定过的驰名商标,或者曾被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对方当事人不持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认定,但如果法院另有证据,如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推翻该事实,仍以实际情况为准,以便于审理法院加强对于该商标驰名情况的审查等。该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第二审程序中才提出异议的情形,考虑此类商标构成驰名的盖然性较高的实际,《征求意见稿》规定由该商标注册当事人举证。

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商标驰名情况具有动态性,可能因时间和市场等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以及为防止当事人在驰名商标认定中串通造假,《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四款规定,除上述情况外,驰名商标的认定不适用自认规则,对方当事人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可,并不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

构成侵犯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法院可判决禁止使用《征求意见稿》规定构成侵犯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法院可判决禁止使用,该负责人解释说,对于抢注他人在先未注册或者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给予驰名商标所有人禁止其使用的民事救济,符合商标法关于禁止使用的规定精神,符合驰名商标保护实际,也有利于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故《征求意见稿》对此作出了规定。

为何在自贸区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会成为主流呢?这个标题我们重点要阐述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注册地会选择自贸区,第二为什么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而不是内资?注册地选自贸区有何优势(不分内外资)?

1、允许开设商业保理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在自贸区外,融资租赁公司是不能混业经营的。在自贸区注册融资租赁公司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可设立跨境专户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采取余额制管理。“央行关于支持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该政策有助于区内融资租赁企业获得成本更低的资金,更具国际竞争力。

3、企业担保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便利政策。“央行30条”规定: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担保费购付汇手续。《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可自行办理担保合同签约,无需到外汇局申请办理事前行政审批手续。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时,不受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被担保人盈利状况及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之间股权关联条件的限制。

4、资金池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国内、国际外汇主账户等本、外币资金池业务。“央行关于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已开立的境内外币资金池账户、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专用账户名称统一改为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并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5、外汇结汇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结汇之后的资金要放到对应的人民币专用账户,这个账户是受监管的,资金使用必须有真实、合理的用途。

6、货款支付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货款支付的便利政策。《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允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公司从境外购入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人时,凭合同、商业单证等材料办理付汇手续。租赁给境外承租人的,外汇局可按照无关单外汇支付方式进行核查。

7、境外放款业务《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该账户内的外汇收入需结汇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

8、审批权限下放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为什么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更易办理由于考虑到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压力以及在自贸区试点的风险可控性考虑,在自贸区内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流程更加简捷化,具体内容包括外资在实施简化办理的前提是主管部门对于新设企业须自我确认已符合《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并具备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准入审批指引的各类条件,由原先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改为企业主动承诺符合条件。总的来说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条件和流程都简便了很多,操作难度大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自贸区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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